可以,但需符合条件
根据重庆社保政策,一次性补缴15年的规定如下:
一、适用人群与条件
- 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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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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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延长缴费满5年仍不足15年,也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但2011年后退休的人员
- 若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之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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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1982年下乡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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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5岁、女性60岁退休人员(需2011年前已参保)。
二、不满足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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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后参保人员 :无法通过补缴达到15年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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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职工养老保险不支持一次性补缴15年,但可按现行档次逐年缴费至满15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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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补贴 :补缴期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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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 :从补缴完成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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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需咨询当地社保局或通过官方渠道办理。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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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近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建议优先通过逐年缴费或延长缴费至满15年,避免一次性补缴可能存在的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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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办理退休但缴费年限不足,需按现行规定继续缴费至满15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社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