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徐州市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于家人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 适用范围
本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统称“家庭成员”)均可使用主账户余额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 使用场景
包括住院费用(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等)和门诊常见疾病诊疗费、药品费等。
二、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差异
-
一级医疗机构:80%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三级医疗机构:60%。
- 目录限制
仅限医保报销目录内的项目,如进口药品、特殊检查等自费项目无法报销。
- 操作方式
需通过医保部门官方渠道(如“问政唐山”平台)绑定家庭成员关系,授权后即可使用。
三、其他说明
-
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参保 :若父母一方在徐州参保且满足条件,新生儿也可享受医保待遇。
-
既往政策差异 :2023年新政策实施前,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本人使用,此次改革后家庭共济功能扩大了资金使用范围。
建议办理家庭共济功能时,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操作流程及适用条件,以确保合规使用医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