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福州市长乐区产假陪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一、产假天数
- 基础产假
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
- 地方延长产假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符合地方规定的产假可延长至158天至180天。
二、陪产假(男方照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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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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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妻,男方可享受15天照顾假。
三、总假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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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假期 :产假+陪产假=180天(158-180天产假+15天男方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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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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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与职工另有约定,可协商确定具体假期天数,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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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及补偿。
建议办理相关手续时,以福州市长乐区最新政策为准,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用人单位确认具体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