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的相关法律规定,产假和陪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一、产假天数
-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 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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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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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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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 :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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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 :享受42天产假。
总计 :正常生育最多可休158天(98+60),特殊情况可延长。
二、陪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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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陪产假 :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用于照顾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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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部分政策规定男方可享受30天护理假,但需注意护理假与陪产假是否为同一概念,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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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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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法律咨询平台,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单位政策略有差异,建议生育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