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天
江西省的产假是 188天 。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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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产假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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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额外奖励产假 :90天。
因此,江西省女职工生育可享受的总产假天数为98天(法定产假)+ 90天(奖励产假)= 188天。
此外,如果遇到难产、多胞胎生育或流产等特殊情况,还可以增加相应的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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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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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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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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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综上所述,江西省的产假规定是188天,并且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获得额外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