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二胎产假不是188天,而是 158天 。具体政策如下:
一、基础产假与延长产假
- 国家基础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预产期前可休假15天。
- 宁夏地方延长产假
宁夏通过地方性法规在基础产假上增加 60天 ,因此总产假为 98天 + 60天 = 158天 。
二、特殊情况说明
- 难产或多胞胎 :
若生育过程中出现难产(如剖腹产),产假可再增加 15天 ;每多生育1个婴儿,额外增加 15天产假 。
- 流产产假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42天产假 。
三、其他配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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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护理假 :给予配偶 25天护理假 ,与产假合并计算,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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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子女0-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各享 10天育儿假 。
四、政策依据
宁夏的产假政策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补充完善。若需确认具体操作细节,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综上,宁夏二胎产假标准为 158天 (含60天延长产假),特殊情形可进一步增加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