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津贴的计算主要依据两个关键要素: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
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上一年度给全体参保职工发放的工资总额除以参保职工人数得出的平均值。产假天数则依据不同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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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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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98天 + 30天 = 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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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双胞胎:98天 + 15天 × 2 = 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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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政策享受奖励假:98天 + 80天 = 178天。
举个例子,如果小周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0000元,她顺产,生育津贴就是:
10000 ÷ 30 × 98 ≈ 32667元。
如果她难产,生育津贴就是:
10000 ÷ 30 × 128 ≈ 42667元。
若她生育双胞胎,生育津贴同样是:
10000 ÷ 30 × 128 ≈ 42667元。
要是符合政策享受奖励假,总产假178天,生育津贴就是:
10000 ÷ 30 × 178 ≈ 59333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自己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那就按照女职工的工资来计算生育津贴;要是低于,就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