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的管辖部门需根据管理主体和险种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国家层面管理
- 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局)
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监督管理,包括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异地就医管理及医保基金监管等核心职能。
二、地方层面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各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如医保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包括政策执行、基金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
- 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系
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与社会保险体系存在管理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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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 (原劳动社保中心):具体负责医疗保险的经办服务,如缴费、报销审核等,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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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侧重政策制定、基金监管等宏观管理,与社保中心形成协同机制。
三、其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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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参与医保基金预算编制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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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与医保部门协作。
总结
医保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制,国家医疗保障局统筹全国政策,地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落实,同时社保中心承担经办服务职能。不同险种(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可能涉及不同管理部门,但整体框架以上述机构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