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二档一年内的使用额度包括门诊和住院两个部分,具体如下:
1. 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
- 年度报销限额:2333元。
- 报销规则:
- 在选定的社康中心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报销比例分别为80%和60%。
- 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报销比例为90%,但单次报销金额不超过120元。
- 如果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费用,可按上述标准的90%报销。
2. 住院年度报销额度
- 报销比例:
- 市内一级以下医院:报销85%。
- 市内二级医院:报销80%。
- 市内三级医院:报销75%。
- 市外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报销70%-80%。
- 起付线:
- 市内一级以下医院:100元。
- 市内二级医院:200元。
- 市内三级医院:300元。
- 市外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1000元。
3. 大病门诊年度报销额度
- 报销规则:
- 参保人连续参保满36个月后,可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 报销比例根据参保时间确定:
- 连续参保未满12个月:支付60%。
- 连续参保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支付75%。
- 连续参保满36个月:支付90%。
- 适用范围:如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器官移植后抗排斥药费用等。
4. 注意事项
-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需在绑定的社康中心或其上级结算医院就医,住院需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 医保卡使用:就医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
- 限制:部分费用(如应由工伤保险或第三方负担的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以上信息根据深圳市2024年医保政策整理,具体使用时请以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