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西安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政策覆盖范围
- 参保人群
适用于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
- 支付范围
包括门诊医疗费用(不含产前检查)。
二、个人账户改革
- 计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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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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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按2022年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定额划入(约100元/月)。
- 支付用途
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三、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 起付线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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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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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55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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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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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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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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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2000元/年,不滚存、不累计。
- 排外内容
- 产前检查、辅助生殖项目、非医保药品/耗材、诊疗等。
四、与其他待遇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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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 :优先使用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待遇,不得重复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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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超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
五、实施时间
- 门诊统筹生效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政策旨在通过扩大门诊费用统筹范围、调整支付比例等措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