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结算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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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限额2000元,起付线为年度累计8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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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镇卫生院)报销比例5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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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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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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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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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甲医院 :报销比例70%(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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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甲医院 :报销比例75%(起付线700元)。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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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险基金补偿 :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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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 :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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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报销比例同合肥市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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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异地急诊抢救、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含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具体报销原则参考相关图示。
- 特殊门诊待遇 :
- 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等27个病种之一,经申请确认后,可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 生育津贴 :
- 女职工顺产产假158天,生育津贴为7000÷30×158 = 36866.67元。
- 职工医保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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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9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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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92%,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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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5%。
- 居民医保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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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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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500元,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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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700元,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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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1000元,支付比例8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