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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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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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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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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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70%
- 特殊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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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不全 :年最高支付限额216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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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障碍性贫血 :年最高支付限额144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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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帕金森病等7种重大疾病 :年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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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年最高支付限额4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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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移植术后 :参照肾移植术后诊疗项目执行,年最高支付限额48000元
- 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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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与本地待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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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需办理备案,报销比例参考本地标准(三级医院75%、二级80%、一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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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起付标准600元,基金支付比例60%
二、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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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报销比例60%,单次最高支付限额50元,年度累计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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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60%,无年度限额
- 大额普通门诊
-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6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2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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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差异较大,部分特殊病种有单独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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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报销设有年度累计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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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重度残疾人员 :在普通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1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期间的调整,具体以合肥市医保部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