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 基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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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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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
- 退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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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且满足上述缴费年限要求的,退休后可以申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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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费用。
- 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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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市范围内,正常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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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其他地区,正常缴费满20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 渐进式延长政策 :
- 实施渐进式延长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政策,至2029年将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逐步统一为25年;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维持25年不变;统一本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为满10年。
- 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 :
- 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方法,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 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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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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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集中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间由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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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综上所述,江苏省的医保缴费年限规定较为详细,并且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确保在退休时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