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江苏医保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家人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等,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为家人 “报销”。
江苏职工医保参保人只要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就可以将自己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提供给家庭成员使用。家庭成员范围为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且这些家庭成员应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双方都需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办理家庭共济需先通过江苏医保云 APP、“苏服办”(APP、支付宝小程序)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绑定。绑定后,职工医保参保人的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购买 “江苏医惠保 1 号” 等的个人缴费,可用共济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行结算。
此外,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截至 2025 年 2 月 4 日,江苏已有部分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实现了个账跨省共济。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功能,将个人账户上的富余资金转给身在外省的家人,用于其看病就医或支付其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