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外地社保转入杭州社保,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社保转移条件
- 年龄条件 :
-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归集地除外,须提供户籍证明)。
- 就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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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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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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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移至户籍地的。
- 基金到账 :
- 转入基金财务到账。
所需材料
- 参保缴费凭证 :
- 《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
- 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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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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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重复缴费处理 :
- 存在重复缴费的人员还需提供《跨省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退费确认表》。
- 特殊人群材料 :
- 女性40周岁(含)以上或男性50周岁(含)以上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及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文件。
办理流程
- 开具参保凭证 :
- 在原交社保的地方,开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凭证。
- 提交申请 :
- 携带参保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接收地的社保局,开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
- 信息变更 :
- 将两份《接续联系函》发给原社保单位,原社保单位会开具《信息变更表》。
- 审核与办理 :
- 将《信息变更表》及相关材料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社保转移。
办理时限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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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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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地点
- 杭州市上城区清吟街123号社保大楼。
咨询电话
- 0571-87213138。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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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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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存在“失地补缴”、“政策性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趸缴”等情况的,转入地不予接收。
请根据上述条件和流程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地点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如有疑问,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