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元
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缴纳基数最低标准如下:
- 最低缴存基数
杭州市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 2010元 ,适用于所有职工。这一标准自2010年起长期执行,未随政策调整而改变。
- 最低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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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 :最低为2010元(按12%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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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 :最低为2412元(按8%比例缴纳)。
- 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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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每年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调整后基数上限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2023年上限为39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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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按入职第二个月工资确定,单位调岗或年度调整时同步调整。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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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后,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仍为2010元,单位下限为2412元,两者不可低于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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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录用职工若月缴存基数低于2280元,需补缴差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