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北京医保账户余额可以给家人使用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具体的使用条件和流程:
- 参保条件 :
- 家人必须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如果家人在外省市参保,则暂无法通过家庭共济使用北京市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 备案要求 :
- 参保人员需要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进行备案。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
- 使用范围 :
- 家庭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看病买药时个人自付的费用、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缴费、购买北京市普惠健康保等。
- 备案流程 :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建议您先确认家人的医保参保状态,并完成家庭共济备案,以便能够顺利使用医保账户余额为家人支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