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办法,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 一般情况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特殊情况
-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 :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延长缴费后仍不足15年,可申请转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按相应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计算
- 累计缴费年限不要求全部在上海缴纳,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
- 特殊情况处理
- 外地户籍人员 :若首次参保时年龄超过规定(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则建立临时账户,无法在上海办理退休。
五、法律依据
所有处理办法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案,若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