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以下人群可以免缴或减缴医保费用:
一、免缴医保费用的情形
- 低保户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包括城市和农村),个人仅需承担少量费用或全额由政府资助。
- 特困供养人员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人的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 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包括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等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
- 重度残疾人及孤儿
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孤儿等群体,个人缴费免缴。
- 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
退休时累计缴费未达规定年限的,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 其他特殊群体
如军人、部分残疾人等,可能享受免费医疗或政府全额资助。
二、减缴医保费用的情形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返贫监测对象
部分地区的政策允许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政府按标准资助缴费。
- 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
山东威海市等部分地市试点将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纳入政府资助范围,但需符合当地认定条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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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截止时间 :2025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已结束,逾期未缴将进入3个月等待期,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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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如威海市未将70岁以上老人、独生子女家庭等群体纳入免缴范围,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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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影响 :未缴费期间无法享受住院报销,但大病保险仍可报销(需符合条件)。
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申请资助,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