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统筹报销范围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形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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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19大类疾病(如恶性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等)的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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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病、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 住院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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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及支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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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按医院级别执行阶梯报销标准(如三级医院30元/日,一级医院15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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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肝硬化等)使用人血白蛋白等特殊材料时,个人自付10%后纳入报销。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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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费用按60%报销,年度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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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门诊费用可报销60%,年度限额500元,外伤门诊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年度限额800元)。
- 住院报销范围
- 一次性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报销(如三级医院68%)。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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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退休人员(统账结合参保)比在职职工(统账结合参保)在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各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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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城乡居民医保880元(单建统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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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限制 :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不可同时参保。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1-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