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相关政策,低保家庭取暖费补贴的发放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补贴发放时间
- 申报与审核阶段
2020-2021供热年度(11月1日-次年3月31日)的补贴申报从 11月1日开始 ,符合条件的群体需携带相关认证材料进行申报。
- 资金发放阶段
补贴资金于 次年3月底前 发放到位,具体时间可能因年度工作进度略有差异。
二、补贴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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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条件 :家庭成员中均无职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定补优抚对象、市/区属企业失业救济对象、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单位关停破产等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市/区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等“六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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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条件 :部分年份政策可能扩展至其他困难群体,需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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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具体金额根据家庭收入、住房面积等因素确定,2010年累计发放规模达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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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低保证明、贫困证明等有效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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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垫付 :政策明确禁止要求困难用户垫付热费,审核通过后补贴将直接发放至指定账户。
四、咨询渠道
如需了解最新补贴细则或办理进度,建议联系当地供热单位(如华电能源哈三发电供热公司)或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咨询。
哈尔滨低保对象等“六种人”11月起开始申报热费补贴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