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共济功能已实现跨市使用,具体规则如下:
一、跨市使用范围
- 跨省共济
允许参保人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全国范围内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缴纳居民医保或支付医疗费用。 截至2025年2月4日,全国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7个统筹区开通此功能,覆盖河北、内蒙古、上海等14个省级行政区。
- 省内跨市共济
在同一省份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市用于支付异地(非参保地)就医购药的个人自付费用。例如,河南省自2025年1月15日起推广使用“医保钱包”,实现全省19个统筹区跨省共济转账。
二、使用方式
通过“医保钱包”APP或全国医保服务平台实现操作,支持向全国范围内已开通该功能的亲属转账支付医疗费用,不受参保地限制。
三、注意事项
- 账户类型要求
需确保参保人及被共济人均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
- 费用限制
每年每个统筹区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 操作流程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点击“医保钱包”功能模块,选择亲属关系并完成授权即可使用。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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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范围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亲属需通过当地医保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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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钱包转账限制 :职工和居民之间可自由互转,但需符合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官方政策及各地实际执行情况,确保覆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