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保住院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的不同阶段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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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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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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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险年度起付标准为13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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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30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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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40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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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100000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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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300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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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元以上:8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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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大额医疗费用时: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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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大额医疗费用时:30万元(含普通医疗、住院、手术等)。
二、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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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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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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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险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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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40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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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4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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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56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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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0-72000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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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0-88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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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0-104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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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元以上:9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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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大额医疗费用时: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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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大额医疗费用时:20万元(含门诊慢特病)。
三、特殊病种与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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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白血病、肝移植等):补偿比例不低于60%,门诊费用参照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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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按70%-90%比例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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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3000元,累计不超过原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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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零报销激励 :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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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合并计算 :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与住院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已付部分可扣减。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