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定授权使用
电子医保卡家庭共济功能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间共享使用,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功能概述
- 资金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个人自付费用(如药品、医疗器械等),不可用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跨省共济试点
目前全国9个省份(含江苏、河北)已开展试点,支持跨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或支付门诊费用。
二、绑定方式
- 线上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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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 :进入【家庭共济】功能模块,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并完成人脸识别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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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医保平台 :如河南省可通过医保公众号或APP,进入【服务目录】-【账户共济成员管理】完成绑定。
- 线下办理
拨打当地社保局或医保服务中心电话,或前往窗口办理绑定手续。
三、使用规则
- 结算顺序
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时再使用被共济人账户。若多人绑定且余额相同,则按姓名排序优先使用。
- 费用限制
仅限门诊、药店个人自付部分,住院费用需通过统筹账户报销,不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
- 账户独立性
被共济人账户与主账户资金独立,结算后自动退还被共济人账户,解除绑定时无需退费。
四、注意事项
- 绑定范围
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绑定,其他亲属(如岳父岳母、祖父母)需待全国统一部署后开通跨省共济功能。
- 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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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需完成人脸识别、签署承诺书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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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成功后需在就医时主动选择使用共济账户。
- 违规后果
若冒用他人账户或重复绑定,可能导致账户冻结或影响个人医保权益。
五、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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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限制 :目前仅9个省份试点,异地就医需关注国家统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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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注销 :被共济人主动退出或解除绑定后,相关费用将退还至原账户。
通过以上步骤和规则,即可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家庭共享,提升医疗保障的灵活性和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