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工医保2024年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保范围与条件
- 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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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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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统筹地区不得以户籍地、户籍性质等条件限制参保。
- 参保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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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模式 :设立个人账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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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模式 :不建立个人账户,但可获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保障。
二、缴费管理
- 缴费基数
- 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5%为缴费基数。
- 缴费标准
- 统账结合模式费率=职工医保+低档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个人缴费率之和。
三、医疗保障待遇
- 报销比例
- 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调整为在职人员10%、退休人员8%。
- 重大疾病保障
- 对二级及以上省直定点医疗机构的39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未办理住院手续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 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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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疾病 :年度起付标准由800元降至5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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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限额 :长春市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限额提高500元至2500元,取消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起付线。
- 住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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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起付线一般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多次住院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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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需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提出意见并报批。
四、其他重要调整
- 信息系统维护
-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医保及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系统停机维护,涉及业务暂停办理。
- 政策反馈机制
- 自2024年12月13日起,公众可通过多种渠道对《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提出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以上政策旨在扩大参保覆盖范围、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疗负担,并通过机制创新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