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周岁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政策,湖北灵活就业女性的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标准
- 常规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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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年满 55周岁 (原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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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灵活就业人员 :年满 60周岁 。
- 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的女性员工,退休年龄为 45周岁 。
二、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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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逐步延迟,每2个月增加1个月,直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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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个人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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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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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不得低于男职工60周岁或女职工55/50周岁(灵活就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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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单位协商一致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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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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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如湖北、四川、青海等)曾允许女性灵活就业者50岁退休,但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55周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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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职条件 :若希望以企业职工身份提前退休,需满足连续工作满2年等条件。
四、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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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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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
建议灵活就业女性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和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