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民医保特殊门诊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 报销病种
包括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精神分裂症等13077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15种慢性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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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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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例如普通门诊无统一限额,门诊特定病种年累计支付超过最高限额后,由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95%支付。
- 起付标准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无起付标准。
二、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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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 :直接纳入广州医保报销范围,按广州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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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广州为就医地,直接结算13077种病种。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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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广州的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费用结算实行“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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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每年10-12月需办理费用报销,未报销部分不可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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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门诊 :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需另行申请商业补充保险。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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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85%,60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增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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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 :2021年8月前仅限特殊疾病和慢性病报销门诊费用,后随政策调整扩大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医保局最新政策及广东省医保框架,确保覆盖主要病种和异地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