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实体医保卡仍然可以正常使用,两者是 并行不悖 的关系。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功能与使用场景
- 功能互补性
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功能一致,均支持医保查询、费用结算、业务办理等核心功能。
例如:在医院就医时,可通过电子凭证扫码完成门诊费用结算,未激活的实体卡无法完成该操作。
- 使用灵活性
参保人可根据需求选择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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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场景替代 :激活后无需携带实体卡,直接使用电子凭证完成所有医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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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卡应急 :若电子凭证丢失或异常,仍可使用实体卡保障权益。
二、注意事项
-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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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电子凭证需通过人脸识别等身份验证,但实体卡存在盗刷风险,建议妥善保管实体卡并设置支付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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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手机丢失或电子凭证泄露,应及时冻结电子凭证并补办实体卡。
- 停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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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期间无法激活电子凭证,但可继续使用实体卡(仅限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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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参保后,需在指定渠道重新激活电子凭证。
- 地区差异
- 部分地区(如遵义市)明确表示停保后仍可激活电子凭证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但需注意当地最新政策。
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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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方式 :持社保卡、身份证到银行或医保经办机构激活,设置密码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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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 :若参保地或个人信息发生变化,需及时在医保平台更新电子凭证。
综上,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不会影响实体卡的使用,两者可灵活切换使用,建议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便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