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根据最新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扩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使用范围
- 医疗费用支付
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产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包括自费药品、医保药品超过报销标准部分、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自付部分等。
- 药店购药
支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时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家庭医疗费用互助
-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费用。
-
支持跨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二、使用限制
- 不可用于
-
公共卫生费用(如疫苗接种)、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支出。
-
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按定额划入个人账户,不再享受统筹基金报销)。
- 定点要求
仅限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非定点机构无法直接刷卡结算。
三、操作方式
-
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App、地方医保APP或医保大厅的“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
-
线下办理 :持医保卡及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完成登记后使用。
四、其他说明
-
跨省共济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转账,城乡居民医保尚未纳入。
-
额度限制 :部分城市试点将个人账户额度设为每月200元,用于小额门诊支出。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