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枣庄职工医保政策,报销额度和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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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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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一级及以下2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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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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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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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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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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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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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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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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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5%
- 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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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1500元,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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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纳入普通门诊保障范围
二、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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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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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严重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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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恶性肿瘤等特定病种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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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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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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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基本支付限额部分按90%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枣庄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