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 :
- 门诊统筹:在职职工在非社区购买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为药品单价的一定比例,自付比例为0.3。医保基金支付0-1000元部分支付40%,1000-5000元部分支付60%,5000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支付65%。
- 门诊特殊病种 :
- 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诊或持外配处方购药时,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费用,个人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规定的待遇政策执行。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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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 :免赔额1500元,报销比例85%,最高报销额度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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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免赔额1200元,报销比例92%,最高报销额度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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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退休老人 :免赔额700元,报销比例92%,最高报销额度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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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
- 大病医疗救助 :
- 住院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18万元以下的,支付比例维持不变,18万元至60万元之间的,支付比例为95%。
- 生育医疗费用 :
- 职工医保 :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
- 门诊统筹 :
-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需个人先行支付的部分,由个人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照规定的待遇政策执行。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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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建议参保人员在就诊前了解自己的医保类型和相关报销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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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住院前应仔细了解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以便合理规划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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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费用 :生育期间应提前了解医保的报销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