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农村低保条件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户籍要求
必须持有仙桃市农业居民户口,且长期居住在农村村组并实际参与土地承包。
- 家庭收入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或月人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2024年标准约为755元/月。
- 家庭财产限制
家庭财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产等)不得超过人均月低保标准的12倍。
二、特殊群体与附加条件
- 无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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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因残疾、重病、年老、失业等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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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仍低于低保标准,且无其他收入来源。
- 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
家庭因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导致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可申请。
- 特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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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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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职人员长期脱离家庭且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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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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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困难人员。
三、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 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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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非本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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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证明(工资、土地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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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清单。
- 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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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失业证、求职登记证明(未就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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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抚养协议(有子女者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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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情况证明(房产证或产权证)。
四、申请流程
- 提出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 初审与公示
村委会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村内公示。
- 县级审批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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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地 :户籍与长期居住地需一致,外出打工人员需回原户籍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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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申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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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具体标准以仙桃市人民政府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条件综合了收入、财产、家庭状况及特殊群体需求,确保低保资源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