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福建莆田市医保政策调整,职工医保报销额度及比例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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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限额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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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职工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为9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为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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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二、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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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600元(普通门诊与门诊特殊病种合并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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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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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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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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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1%
- 封顶线 :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25%左右
三、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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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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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医院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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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3%、退休职工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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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86%、退休职工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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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在职职工88%、退休职工94%
- 最高支付限额 :14万元(含门诊特殊病种封顶线6000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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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按其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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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与普通门诊合并累计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较高(如三级甲等88%)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