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及搜索结果,关于公积金缴纳时间的问题,综合说明如下:
一、公积金缴纳时间要求
- 单位缴费时间
单位需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后5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若单位扣款日在月底28日之前(例如25号或26号),则当月底可通过网上查询到缴存记录。
- 个人缴费时间
职工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与单位缴费同步进行,不存在单独缴费截止时间。
二、月底28日缴纳的可行性
-
单位角度 :若单位当月扣款日早于28日(如25号或26号),则28日仍在正常缴存窗口期内,可完成当月缴存。
-
查询时效 :即使28日缴存,次月15号左右可通过公积金中心平台查询到当月记录。
三、注意事项
- 避免逾期影响
若单位连续3个月逾期未缴,可能影响职工的贷款、购房等权益,需及时联系单位补缴。
- 特殊情况处理
-
突发情况导致无法按时缴存,需在次月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补缴。
-
自行缴纳的职工,若连续3个月未缴,需等到次年3月1日起恢复使用公积金待遇。
综上, 临沂市公积金在月底28日缴纳是可行的 ,但需确保单位在当月底前完成扣款操作。若存在疑问,建议通过公积金中心官方渠道核实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