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及四川省等多地官方发布的通知,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已 非正式延长 ,但并非政策调整导致的主动延期,而是为解决部分人员缴费困难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延长缴费期限及政策说明
- 延长范围
河南省: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已生成缴费计划的个人缴费不加收滞纳金,5月31日前未缴费的征缴计划终止。
四川省:部分城市(如攀枝花、绵阳、内江等)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成都、德阳等城市允许持续缴费至该日期。
- 政策目的
为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如外出务工人员、城乡大龄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稳妥解决缴费困难问题,属于临时性特殊情形调整。
二、与主动延期政策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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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调整 :上述延长均因特殊原因(如缴费基数调整、系统延迟等)临时变更缴费截止日期,非政策主动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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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延长政策 :如河南省明确表示2025年原则上不再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限。
三、注意事项
- 缴费时间节点
2025年5月31日(河南省)或3月31日(四川省部分城市)后仍未缴费的,将影响2025年养老金待遇计算。
- 历史欠费处理
延长期间产生的滞纳金不再收取,但未缴费年度将视为欠缴,可能影响未来缴费基数和待遇。
- 后续缴费安排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尽早完成缴费,避免因系统延迟或政策调整影响权益。
四、咨询渠道
若对缴费状态有疑问,可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