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
根据2025年浙江宁波职工医保政策,产检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 门诊产前检查
最高支付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为185元,其余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
- 分娩及助娩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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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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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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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胎生产 :每多一胎增加200元。
- 医保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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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不同(大医院70%、社区医院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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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定点机构费用不予报销。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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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医疗费用超过医保支付标准,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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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其他医疗保障项目(如特殊病门诊),需符合相应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