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15天
医保对于两次住院之间的时间间隔有明确的要求,主要是为了防止分解住院套取统筹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医保要求两次住院之间 至少相隔15天 (含15天)方可正常启用医保报销流程。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病患处于紧急状况并同时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特定规则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但同一病症发生重复就诊时,仍需至少预留出十五个工作日的间隔期。
此外,也有规定指出两次住院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8天,除非是急诊、转诊、肿瘤放疗或多种疾病同时出现等特殊情况。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医保资源。
综上所述, 医保要求两次住院之间至少相隔15天 ,在特殊情况下,经定点医院大夫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可以适当调整间隔时间。建议患者在安排住院治疗时,提前咨询医院和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