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盐城职工医保政策,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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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7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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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300元/次
- 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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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二级综合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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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1万元: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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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5万元: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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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7万元: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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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元以上: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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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其他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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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1万元: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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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5万元: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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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7万元:在职人员95%,退休人员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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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元以上:在职人员95%,退休人员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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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街道)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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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1万元: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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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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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00元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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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市外就医 :起付标准为1000元/次,报销比例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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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6万元)的部分,按比例报销(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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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市外就医转诊手续办理后,报销比例降低5-20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盐城职工医保,具体执行以盐城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