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南通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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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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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13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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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起付标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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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按50%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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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按70%比例结付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万元
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糖尿病、高血压(II/III期)、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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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限额2000元,按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70%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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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种以上病种,限额合并计算至4000元
- 精神病患者
- 年累计限额2400元,按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80%比例结付
- 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
- 年累计限额40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1万元(再生障碍性贫血)、3万元(血友病),按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80%比例结付
-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
- 年累计限额4000元,按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80%比例结付,待遇享受年限5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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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糖尿病、高血压等患者门诊专项费用年累计限额2000元(两种以上病种合并计算4000元),按50%-70%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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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连续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5年以上的,起付标准提高10%(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从1000元降至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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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南通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南通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