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职工医保报销额度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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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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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1月1日后退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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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2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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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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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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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 封顶线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63万元 ,超过部分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报销80%,个人自负20%
二、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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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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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1月1日后退休):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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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7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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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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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1月1日后退休):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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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80%
- 封顶线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63万元 ,超过部分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报销80%,个人自负2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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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缴费基数下限为7384元,上限为36921元,单位缴费9%,个人缴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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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罕见病患者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额外增加10%;失能老人居家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按服务项目报销50%-7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2024年执行标准,确保覆盖不同参保人群的报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