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社保政策,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 继续缴费至满15年
参保人员可按现行缴费基数和比例继续缴费,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之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一次性补缴
若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申请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可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新政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需注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通常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三、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若不愿继续缴费或上述方式无法满足条件,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将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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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累计缴费满15年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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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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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缴社保将影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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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允许补缴,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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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 :若在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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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未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可能逐步提高至20年。
建议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退休规划选择合适方案,必要时咨询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