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绥化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门诊统筹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比例
- 市域内及异地安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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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5%,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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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5%,起付线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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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5%,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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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转诊备案) :支付比例减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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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转诊或未备案转诊 :支付比例减低28%
- 门诊待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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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万元(含)以下部分按比例支付,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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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支付限额10万元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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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市域内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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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 :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以上政策自2025年2月17日起实施,调整了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异地就医规则,进一步优化了门诊医疗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