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报销住院费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报销范围
- 住院相关费用
包括床位费、手术费、诊疗费、检查费、药费、住院前7日内的急诊留观费用等。
- 门诊特殊病种费用
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 其他特定项目
- 急性重症抢救、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诊费用。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
根据医院等级不同:
-
三级及以上医院:700元/年,多次住院起付依次递减(如500元、400元等);
-
二级专科医院:600元/年,起付标准为400元/次;
-
一级及以下医院:500元/年,起付标准为300元/次。
- 支付比例
-
甲类及普通诊疗项目: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
乙类药品:75%;
-
高精尖医疗技术: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自费项目
药品费用、境外就医、工伤等不纳入报销范围。
- 结算方式
住院时需预缴押金,出院后结算时多退少补,未办理住院手续前的费用不报销。
- 政策差异
具体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内容综合了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实际报销金额需根据个人缴费基数、医院等级及当地医保目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