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和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商丘市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管理部门如下:
- 管理部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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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新农合管理职责已划转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由医保科或新农合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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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商丘)可能设有专门的“新农合科”或“合管局”,作为卫生局的二级机构。
- 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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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新农合的参保登记、资金筹集、待遇审核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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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镇居民医保衔接,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历史管理情况
- 2019年前,新农合曾由卫生局下属的合管局管理,但自2020年国家医保局组建后,管理职责逐步转移。
建议 :若需办理新农合相关业务,可联系商丘市 医疗保障局 (原卫生局)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办理流程和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