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起始时间需根据参保类型区分说明:
- 制度整体实施时间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一实施时间为 2011年7月1日 ,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 济南市具体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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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起始时间 :济南市于 2014年1月1日 开始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缴费期间(2014年10月-12月)可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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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济南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参保,缴费档次根据经济水平选择。
- 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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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农保制度于2009年在济南市启动试点,2014年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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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通常为每年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综上,济南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实施时间为2011年7月1日,但实际缴费工作始于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