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
- 普通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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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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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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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200元
-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 起付标准降低20%:三级医院680元,二级医院560元,一级医院160元
- 异地住院
- 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执行普通医疗机构起付标准
二、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
- 普通门诊 :200元/年,一个医疗年度仅限一次
三、其他特殊说明
- 大学生
- 驻济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240元/年,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680元,二级医院560元,一级医院160元
- 大病保险起付线
- 2025年调整至1.4万元,1.4万-10万元报销60%,10万-20万元65%,20万-30万元70%,30万以上75%,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 门诊慢特病
- Ⅰ类病种(如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起付线200元,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无起付线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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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成年居民440元/年,少年儿童390元/年,大学生240元/年,财政补助7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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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2025年统一降低2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无起付线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