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年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 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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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低于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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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及以后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 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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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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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8.2%(机关事业单位)或9%(其他单位)
- 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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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设上下限21207元和424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范围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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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分两档:一档390元,二档500元。
二、其他相关费用
- 大额医疗救助
- 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缴纳(单位60元+个人40元),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共同承担。
- 长期护理保险
- 每人每年30元,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解决,个人缴费从医保账户扣除。
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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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单位 :可按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5%缴纳医保费,不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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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3年7月前按19899元-3980元区间选择基数,7月后按21207元-4242元区间选择,均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四、缴费时间
- 2023年度缴费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6日。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最新政策,2025年居民医保标准另行规定。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医保局官方通知,确保按时缴费并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