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新农合大病报销额度如下:
- 普通大病报销 :
-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和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了70%,最高支付限额已经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
- 二次补偿 :
- 参合农民因患大病,当年医疗费数额特大的实行二次补偿,二次补偿最高限额不超过6000元。
- 门诊统筹 :
- 各地还将普遍开展新农合的门诊统筹,农民门诊就医也可以按照比例来报销,这个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来的,而不是按照市级或者县级来的。
- 大病保险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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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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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万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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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万元。
-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 :
- 对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 大额医疗救助 :
- 济南市贫困的参保市民大病报销的额度与普通居民大病报销的额度不同,具体为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综合以上信息,济南市新农合大病报销额度有所提高,普通大病报销比例达到70%,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并设有二次补偿和门诊统筹。对于贫困人口和特定救助对象,还有额外的大病保险救助和医疗救助政策。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