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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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 、 重残人员 、 中小学生及婴幼儿 :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 300元 起付,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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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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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分别支付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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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岁 、 60周岁以下非特殊群体 :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 500元 起付,报销比例与年龄组相同。
- 报销比例
- 所有年龄组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70%,二级60%,三级50%。
二、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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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 :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 50元 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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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岁/60周岁以下 :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 100元 起付。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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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 :一级医院90%、二级80%、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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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岁/60周岁以下 :一级医院80%、二级75%、三级60%。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与待遇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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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单位缴费满30天后生效,次月开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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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 :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 报销范围限制
- 需符合医保目录内的病种及诊疗项目,且需提供完整就医资料。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