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福建医保在异地就医报销方面有以下规定: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 备案是报销前提
参保人员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闽政通APP或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 备案后待遇
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住院费用,门诊、急诊等需自费。
二、特殊说明
- 省内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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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内不同城市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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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南平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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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居民医保住院需办理转诊登记。
- 未备案的报销影响
若未提前备案,异地就医将无法直接结算,需自费后申请手工报销,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可能降低5个百分点。
- 补办备案
出院后30日内可补办备案手续,但需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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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仅限住院费用,门诊、药店购药等仍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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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退休人员、转诊患者等,可通过电话或线上渠道办理备案。
建议参保人员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影响就医报销。